处方外流将带来药品流通渠道结构调整,对于市场而言,既是存量调整,也是新的增长点。故此,零售连锁药店、DTP药房、院边店、医药电商、互联网+医疗企业等瞄准这一机会,积极进行布局。今天小编讲解一下医院外流处方承接药店经营模式分析
(一) 医院自办药店
1. 基本概况
(1)设立背景
根据实地走访的情况来看,浙江省内许多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在九零或二零年代(省卫生厅鼓励公立医院开展三产公司业务)出资设立院内药店及医疗器械类三产公司,从事医院相关供应链业务。
(2)经营资质
多为医保定点单位,同时拥有慢病及大病医保统筹账户报销资质。
2. 经营分析
(1)产品种类
医院自办药店的功能定位主要是药物周转,与医院采取同质化管理、进药需经医院药剂科审批,主要经营未在省级药品集采平台中标,但在临床治疗中疗效明确、医院科室处方需求较大的肿瘤、免疫抑制剂等高值新特药。
(2)人员安排与薪酬考核
药店合同员工薪资含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,绩效工资仅与日常考勤以及病患投诉相关,与药店业务量脱钩。药店工作人员考核重点为合规指标,无业务开拓动力。
(二) 医院合作社会办药店
1. 经营资质
出于对医保支付限额的考虑,若为大城市连锁药店,会申请为医保定点单位(连锁药店之间可调配医保支付额度),但部分区域县市单体药店尚未申请医保定点单位资质,考虑因素如下:区域单体药店若申请医保定点单位资质,涉及与地方医保局的谈判,细节条款无公开法律文件支持,多为合作协议形式由双方拟定,医保支付限额不确定性较大,且由于是地方单体药店,无其他连锁药店灵活医保支付额度可供调配。
2. 经营分析
(1)合作方医院选择
合作方以三甲或二甲综合医院为主,较少与专科医院或区级医院合作(该部分渠道对厂方议价能力较弱)。
(2)与医院合作模式
合作模式多样,如房租型:参与医院物业招投标。
在实际合作过程中,医院可指定部分药品采购需求,甚至指定厂商,但由药店(多为连锁药店)统一入厂谈判。
(三) 医院外流处方承接药店经营模式分析小结
医院自办药店主要承担医院药品周转职能,在现有政策限制下,无新设可能,且日常经营中重合规,并无业绩考核压力;同时随着医药分家的推进,存量医院自办药店未来在药占比、医疗费用等相关考核指标趋严背景下,若整顿公立医院自办药店政策进一步收紧,可能会向医院合作社会办药店转化。
医院合作社会办药店在实际经营中将医院处方药对外导流时,强烈依赖与合作公立医院的粘合度。实际操作中,通过高价物业租金、设置梯度绩效激励等方式与医院建立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。连锁药店意愿借助医药分家、医院处方外流的机会,开发综合医院渠道资源,通过医院合作社会办药店形式整合终端渠道,后统一向上游厂方进行相关药品议价。
以上是小编对医院外流处方承接药店经营模式分析的总结,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联系小编